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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声明:长沙长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是湖南长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与投资项目有:技术研发与开发、云计算服务相关、人工智能、在线教育软件和各类网站开发、教育教学、共享教育、教育投资、培训、学校、幼儿园、企业培训、图书出版与销售等,旗下注册和经营的教育类及相关商标(只列教育与教育相关)品牌有: 1、长雅教育(41类、35类、42类、9类、16类等); 2、长雅(41类、16类、35类、9类、42类、36类、43类、5类、10类、25类、45类等); 3、长雅共享教育(41类、35、9、45类等); 4、weteaching(41类、35类、42类、36类、43类、38类等); 5、weteaching社区共享教育(41类、35类、42类、36类、43类、38类等); 6、长雅国际幼儿园(41类、35类等); 7、长雅一师共享云课堂(41类、35类、42类、9类、16类等); 8、长雅一师名师营(41类、35类、16类等); 9、华帮企服(41类、35类、16类、9类、45类等) 10、华帮律服(41类、35类、45类等) 等...... 任何企业、组织、机关单位、学校、个人等,在没有经过我们企业商标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我们依法获得商标或使用近似商标都属于违法行为!我司将会坚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对于使用名称自主申报的用户、申报名称的投资人应承诺如下: ◆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 承诺不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 承诺按照上述处理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商标法依据: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任何企业、组织、机关单位、学校、个人等,在没有经过我们企业商标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我们依法获得商标或使用近似商标都属于违法行为!我司将会坚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对于使用名称自主申报的用户、申报名称的投资人应承诺如下: ◆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 承诺不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 承诺按照上述处理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商标法依据: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等...... |